2018年4月21日 星期六

集中投資

前一章分散投資提到辨別專業投資人的優劣,通常要看他如何有效控制風險,在合理、可承受的風險範圍內追求最高的報酬,而分散投資就是控制投資風險最常見的手段,不過有些朋友提出疑問,為什麼巴菲特、索羅斯等著名的投資人採取的是集中投資,這樣的策略是不是相當危險呢?

大學學過的統計學、高中數學的機率都有提過,根據大數法則樣本數量越多,則其平均就越趨近期望值。 分散投資讓投資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正向、反向隨機事件相互抵銷,越是分散,就越能消除隨機性,獲得相對穩定的報酬,這個報酬會越貼近市場所產生的平均報酬。

比如說找到一個獲利50%的機會,對這些頂尖的投資人可能並不困難,找到十個50%機會就相當不容易,同時找到一百個這樣的機會,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,而且當採取分散投資,勢必難以一一進行深入研究,因此當他們追求卓越,通常必須採取集中投資的策略。

那這些頂尖的投資人如何處理風險的問題呢?以巴菲特為例,他的投資策略需要具備大量的專業知識,對投資項目進行深入研究,從公司經營者、產品服務、產業生態、經營模式每一個環節可能潛伏的的問題,是不是具備深且廣的護城河,有沒有顯著的折價獲得較大的安全邊界?

風險被他概略分成兩類,資產永久性損失,短期波動風險,經過上述專業評估,排除資產永久損失的風險,不使用借貸資金投資,手中長期握有大量預備資金,投資組合龐大的現金流,慎選自身公司經營模式,不論是早期的合夥公司,還是後期的波克夏保險公司,從成立、接手時就在經營模式做好安排,確保不受短線思考的股東、客戶壓力影響,讓他得以安然渡過市場中的狂風巨浪。

當考慮採取集中投資前,這是獨一無二的絕佳機會,還是有其他報酬率相近的替代選項可供選擇呢?有沒有顯著優於其他所有可能機會,或是還有不少報酬不錯的選項?如果有,此時採取集中投資是憑白冒著多餘的風險,並不合理。

雖然集中投資可能有機會獲得高於平均的優異報酬,但是如果沒有足夠的實力,對於一知半解的投資人,採用集中投資無異於搭上破產的直達車!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永豐金併京城銀換股稅務問題

 因為同時期的台新金併購新光金需繳納「股利所得稅」,依 新光金的公告 : 財政部97.10.17台財稅字第09704552910號規定,合併消滅公司所取得之合併對價超過其全體股東之出資額為「股利所得」,而非「證券交易所得」,故須依照自身身分別來完稅。 股利所得計算方式: 依財政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