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參觀蘭陽博物館,裡面有不少歷史文物,看到金大安埤開闢的故事,看到股票(股份)的描述不禁有些感慨。
想要買賣工廠、土地房屋、店面、農場,但是這些都不可能搬動帶走,於是有了地契和股票,作為交易所有權的憑證。
這不但見諸於古今中外的歷史,也存在各國的現行法規,比如我們民法的物權、公司法,和證券-股東相關的法規中。
買賣股票交易的是公司的所有權、資產的所有權,土地、廠房、店面、農場的所有權,按說這應該是常識中的常識,不可能有人弄錯,但是...
人是很容易被誤導的,幾百年下來,竟真的有不少人以為交易的是那張紙,在證券電子化無實體發行後,情況就更加顯著,於是部分官員開口閉口有「實體資產」、「金融資產」的區分,學界有一部分的人也誤以為交易的是憑證,於是在某本教課書看到對股票的形容是「一個請求配息的權利」。上位者如此,學界如此,一般人很多把股票當彩券,經常聽到「玩股票」、「炒股」之類的話,也就不意外了。
股票是金融資產,不是實體資產?說這些的人真以為人家買賣的是那張紙,完全忽略交易的背後是實體資產所有權的移轉!
一個請求配息的權利的憑證?這樣的說明暨拗口又偏誤,嚴重的偏離本質,股東的權利豈是只有請求配息?股東擁有的是公司的所有權,從公司董事會成員、公司由誰經營、發展的策略方向,通通都是,股東就是公司的主人。
可能現在很多人擁有的股份很少,就覺得自己沒什麼影響力,就自我放棄與限縮,認為只有配息的權利,這邊我舉個例子,你買公寓成立管委會,沒有人會誤會說公寓是管委會的,很多公寓管委會是按戶數決定投票權,但是不管只有幾百分之一還是千分之一,幾乎沒人會弄錯,但是到了股市,換成股票,很多人竟誤認為「公司是管委會的」
官員弄錯,百姓承擔,老師弄錯,學生承擔,投資人弄錯,不好意思,完全由自己承擔!
為什麼要一直強調說這些有的沒的?不能多說怎麼賺錢的重點嗎?
這就是關鍵,這就是重點,觀念正確的人,投資只是賺多賺少的問題,開口閉口就是炒股、玩股票、彩券的人,路是歪的,地基是塌的,給他如來神掌也會變成貓貓拳,嘴裡還喃喃自語說投資有賺有賠。
